消防工作包括:
(一)火災之預防與搶救。
(二)消防安全設備之檢查及管理。
(三)定期檢查供公眾使用之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設備。
(四)消防水源的設置及管理。
(五)防火知識的教育及宣導。
(六)火災調查及鑒定。
(七)配合搶救其他重大災害。
為達到「火災搶救」的目的,消防人員_實施下列的勤務:
(一)值班勤務:受理民眾對火災、急救事故的通報。
(二)通訊指令勤務:指揮消防車輛出動、部署、搶救、命令傳達、資訊提供等通訊指揮聯(lián)系事宜。
(三)警備勤務:為保持24小時高度警戒狀態(tài),也為了使器材保持_狀態(tài),以使隨時出勤救災(護)、執(zhí)行警備勤務。
其次,為達到「火災預防」的目的,_實施下列的勤務活動:
(一)安全檢查:檢查公眾使用建筑物及場所中的消防安全設備,以免一旦發(fā)生災害時,無法發(fā)揮效用,而產生危險。
(二)水源調查,檢查各消防單位轄區(qū)內各種水源,隨時保持充沛的水量,以使火災搶救之用。
(三)防火教育與宣導:希望能增進民眾防火知識,以提高警戒心,擴大火災預防的效果。
一旦火災發(fā)生時,消防人員則應迅速出動趕赴火場、擔任火場警戒、進行火災搶救、調查災情,即是進行「火場勤務」。同時在火災撲滅後,為瞭解起火原因,消防人員則_到現(xiàn)場挖掘、勘查火場、訊問關系人、判定起火原因,從事火災調查的勤務工作。
消防人員所肩負的工作項目更擴及_災害、空難、礦災、車禍、化學災害之應變與防救,以及核子事故之配合搶救等,以期能使_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有更完善周全的_。